朔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按照财政有关文件规定,现将朔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6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公布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市直机关后勤管理体制改革的政策和办法及有关行政事务工作的规章制度。
(二)指导全市机关后勤服务单位业务,推动机关后勤服务单位的改革和发展。
(三)负责编制、审报、实施市政府授权的市直机关房屋基本建设计划、规划、投资分配、基建项目。
(四)负责管理市政府机关大院(含市政府家属院、多功能会议厅)、市政府办公大楼(除会议室、市领导办公室外)、静园、滨河小区、市政府周转房、机关职工活动中心等以及新建或政府授权管理的市直机关房地产的管理、安全保卫等工作。
(五)负责市级领导公务用车、大型会议和重要活动的公务用车。
(六)负责市直机关机构调整、撤销后财产的收存、处理和房产的管理工作。
(七)在市政府管理节能工作部门的指导下,负责市级公共机构节约能源监督管理工作。
(八)承担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朔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本级)
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市委行政服务中心
政府车队
市委车队
政府招待所
市委招待所
生活服务中心
朔州宾馆
三、2016年部门预算表(附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