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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15-10765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日期: 2015-08-13
公开类别: 信息有效性:
内容概述:
备注:
《山西省清理规范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实施方案》印发
2015年08月13日 来源:朔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清理规范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我省清理规范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工作,6月3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山西省清理规范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实施方案》,对全省清理规范工作进行部署。 

      这次清理规范主要有四方面任务:一是精简整合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驻太原的县级政府及市、县两级政府职能部门派驻机构一律撤销;驻外省省会城市办事机构应实行整合,减少办事机构数量;从严设置审批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二是积极推动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职能转变。推动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职能由接待服务、争取项目和资金为主向促进区域间经济合作、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加强流动党员和流动团员管理服务、改进与驻在地政务联络沟通等方面转变。三是严格规范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公务接待工作。保留的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要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及我省相关规定,推进接待服务社会化改革,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实行公务接待信息公开。四是切实加强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管理。派出地政府要切实承担起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管理的主体责任,加大对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的监督检查力度,定期与驻在地政府主管部门沟通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的工作情况,及时调查处理违规违纪问题,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方案要求10月20日前,清理规范工作基本完成,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应撤尽撤,保留或撤销的驻外省省会城市办事机构分别函告相应省会城市政府相关部门,办理年检或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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