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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朔州市司法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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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2月22日 来源:司法局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由朔州市司法局编制,主要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等五个方面的内容,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611日起至20161231日止。

一、概述 

2016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条例》和《朔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相关要求,紧紧围绕我局中心工作,以依法行政、提高效能,建设服务型政府部门为目标,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下,强化领导,多措并举,狠抓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较好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部署、指导、协调、检查。同时根据工作需要,确定了专门的工作人员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建立健全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扎实有效地开展,我局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践,制订了《朔州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规定》,通过制度的制定和完善,不仅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运作模式,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而且增加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公开的主动性和内容的真实性都有了很大的提高。

三是明确公开内容,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今年以来,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按照组织健全、制度严密、标准统一、运作规范的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补充以及已公开内容的更新,将部门工作动态、行政执法事项及其他符合公开原则的信息及时公开。在公开形式上突出创新形式,强化载体建设。

四是加强监督检查,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单位绩效考评和干部考核工作,建立内部监督机制和社会评议制度,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定期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检查。同时,加大对办事公开的督促检查力度,实行有效监督,严格责任追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规范、有序、真实、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局在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司法行政工作信息39条。我局主动公开的39条政府信息中,司法行政要闻、区县动态信息、通知公告共32条,财政信息2条、其他类信息5条。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据统计,2016年我局共编发《朔州司法》简报31期,被省司法厅采用2条;在“朔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39条,附带新闻宣传图片15张;在山西日报、山西法制报、朔州日报、朔州新闻网、今日头条等媒体发稿37余篇(条)。

三、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积极推进司法行政重点工作政府信息公开。紧紧围绕社区矫正、法律服务、司法考试、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教育等司法行政重点工作进行公开,主动做好有关社区矫正、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考试、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教育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公开

(二)积极推进财政预算信息公开。主动公开朔州市司法局2016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三)积极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结合执法责任制,对司法行政处罚的依据、种类、适用等内容进行梳理,并报送在市政府行政职权和责任清单板块;结合相关法律,将本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标准公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局未收到群众主动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五、咨询处理情况

2016年我局共处理咨询条数16条,咨询的主要内容是我局信息公开的主要载体以及发布时间,能够当面解答的一律当面答复,不能当面解答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六、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收到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

七、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

2016年,我局在网站建设、日常维护、专职人员及办公费支出约3万元。在政府信息公开中没有向申请公开者收取任何费用

八、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体现在:少数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还比较淡薄,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还不够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和创新;监督检查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针对存在的差距和不足,2017年,我局将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改进:一是进一步增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继续把政府信息公开当作为民办实事的一项重要举措,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和职能要求,不断提高对推行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加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二是进一步创新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不断创新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重点推进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公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司法行政信息公开工作,努力提高公众对司法行政信息公开的认知度和满意度。三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化手段的应用。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方便社会公众查询信息,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需求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优化网站栏目设置,完善各栏目板块功能,提高服务水平。四是进一步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的探索创新。积极适应新形势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要求,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不断探索、大胆试验,丰富内容、创新形式,不断把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向深入,使之真正成为推动我局工作质量和水平提升的基础性工作。五是完善考核体系。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管理日程,加强考核,与全局目标管理责任制相结合,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得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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