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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18-00136 公开责任部门: 朔州煤炭工业局
公开日期: 2018-01-16
公开类别: 信息有效性:
内容概述:
备注:
我市煤炭行业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月”活动
2018年01月16日 来源:

 

 

我市煤炭行业开展

 

“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月”活动

 

 

  为深刻汲取2017年我市中煤担水沟煤业“1·17”重大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为2018年全年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奠定良好基础,市煤炭工业局近日决定在全市煤炭系统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月”活动。

此次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月”活动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通过集中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活动,进一步督促煤炭生产经营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安全生产意识,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为落实好“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月”活动的各项工作要求,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市煤炭工业局成立了活动工作领导组。活动时间从201814日至131日。活动范围为全市煤炭安全生产经营企业。活动内容包括开展煤炭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查各类隐患;加快构建安全风险预防机制,从源头上控制煤炭行业安全风险隐患;开展事故集中警示教育活动;开展全员岗位安全培训活动;开展安全生产普法宣传活动;积极参加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共六个方面。

市煤炭工业局要求各级各部门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及时安排、合理统筹、有序开展,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加强对本行业领域及所监管企业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月”活动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市煤炭局要成立督查组,对各级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督查,对督查情况进行通报,确保活动落实到位。市煤炭局工业局将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月”活动列入本年度对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目标责任考核中,并加大考核力度。

    

 (来源:本网编辑 2018-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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