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煤炭行业取缔
“小散乱污”企业初见成效
2017年,全市煤炭行业认真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的相关精神,依法取缔、淘汰不符合产业政策和有关规定的“小散乱污”企业,取得了初步成效。目前,全市已列出“小散乱污”企业清单,共有332家,其中涉及煤炭行业的有298家。
为了把取缔“小散乱污”企业工作落到实处,市煤炭工业局印发了《朔州市煤炭工业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中心城区建成区清洁能源替代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全市煤炭行业环境污染专项整治大检查的通知》。对煤炭企业检查中存在的一般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无望的煤炭企业上报后,列入“小散乱污”企业依法进行处理。朔城区92家企业已经依法取缔、关闭;平鲁区70家企业已经依法取缔、关闭67家,其余3家正在拆除中;山阴县21家企业已经依法取缔、关闭11家,其余10家正在拆除中;怀仁县87家企业已经依法取缔、关闭63家,其余24家正在拆除中;应县6家企业已经依法取缔、关闭;右玉县22家企业已经依法取缔、关闭。
对于列入“小散乱污”企业清单的煤炭企业,各级煤炭管理部门加强跟踪、监督,确保依法取缔、淘汰,不再死灰复燃。
(来源:本网编辑 2018-01-10)